为满足天津市静海区北师大实验学校用人需求,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70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的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三、教师待遇
(一)身份类别:合同制教师。
(二)学校内部实行同工同酬,五险一金缴纳标准一致(另有数量可观的补充公积金),与本校在编教师待遇一致;
(三)可提供教师周转公寓;
(四)发放相应的节日福利;
(五)在职称评定上,合同制教师享受和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六)可参与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发展管理部提供的国内外相关培训。